欢迎访问 今天是:
干部工作
干部工作
选拔任用中层副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5:52 点击:



研究决定,现拟对中层副职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开展干部考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考察组

1.第一组

组长:吴国学

成员:余双双

考察对象:龙菊梅、  迪

2.第二组

组长:廖志红

成员:沈文捷

考察对象:李文渊、李国庆、刘  周

3.第三组

组长:胡华琳

成员:雷  楹

考察对象:  欢、周  松

4.第四组

组长:赵天武

成员:肖凌瑶

考察对象:黄  煦、宋晓露、谢  萍

5. 第五组

组长:付萍

成员:吴佩

考察对象:  泉李彦然

6.档案审核组

工作人员:付萍、陈凤、刘艳、骆乐、王婷、周凯

二、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工作开展前,组织考察对象填报个人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并填报个人业绩登记表,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广泛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情况

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考察组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填写考察人选干部档案审核表。

2.查阅工作资料。对照考察对象近几年所承担重点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查核相关资料。

3.个别谈话。重点访谈分管校领导;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室(教研室)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请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总体表现情况进行评价。

4.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进一步核实了解考察的德才表现和履行职责情况。

5.实地走访。考察组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到实地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实效。

6.专项调查。对考察中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

7.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我校工作不满两年的,原则上到原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8.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意见。考察组听取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等部门的意见。

四、同考察对象面谈

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立场、综合素养、能力水平、工作积累、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考察组梳理汇总考察情况综合分析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能、勤、绩、廉及疫情期间的表现等情况,形成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评价意见并由考察组成员署名

六、反馈考察情况

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向组织部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并汇报考察情况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组织部汇报组织部经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学校党委报告。

八、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及时将考察材料交给组织部,组织部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九、纪律与监督

1.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及组织部对考察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提出和确定进行把关。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情况清单和考察材料负责。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参加谈话人员,应当如实向考察组提供或反映有关情况。

2.考察组应当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了解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选人用人的风气,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和有关人员是否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督促有关组织人事纪律措施的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保证考察工作质量。

3.加强考察工作监督。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及时受理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举报,并按职权范围进行核查和处理。

4.严格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对违反干部考察工作纪律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