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现拟对导学中心、机电工程学院、电信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和经济贸易学院选拔任用中层副职专业技术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开展干部考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考察组
1. 机电工程学院
组长:吴国学
成员:雷 楹
考察对象:胡双喜 熊小艳
2.电信工程学院
组长:胡华琳
成员:余双双
考察对象:陈小艳
3.工商管理学院
组长:赵天武
成员:肖凌瑶
考察对象:邓 红 秦 琴
4.经济贸易学院
组长:廖志红
成员:黄晨雨
考察对象:龙菊梅 谢爱平
5. 导学中心
组长:付 萍
成员:吴 佩
考察对象:周 俐
6.档案审核组
工作人员:付萍、陈凤、刘艳、骆乐、王婷、周凯
二、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工作开展前,组织考察对象填报个人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并填报个人业绩登记表,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广泛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情况
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考察组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填写考察人选干部档案审核表。
2. 查阅工作资料。对照考察对象近几年所承担重点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查核相关资料。
3.个别谈话。重点访谈联系校领导;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室(教研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所在教研室教师等;教务处或职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科研处,教师工作部,招生就业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请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总体表现情况进行评价。
4.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进一步核实了解考察的德才表现和履行职责情况。
5.实地走访。考察组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到实地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实效。
6.专项调查。对考察中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
7.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我校工作不满两年的,原则上到原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8.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意见。考察组听取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等部门的意见。
四、同考察对象面谈
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立场、综合素养、能力水平、工作积累、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考察组梳理汇总考察情况,综合分析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能、勤、绩、廉及疫情期间的表现等情况,形成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评价意见,并由考察组成员署名
六、反馈考察情况
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向组织部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并汇报考察情况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组织部汇报;组织部经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学校党委报告。
八、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及时将考察材料交给组织部,组织部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九、纪律与监督
1.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及组织部对考察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提出和确定进行把关。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情况清单和考察材料负责。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参加谈话人员,应当如实向考察组提供或反映有关情况。
2.考察组应当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了解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选人用人的风气,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和有关人员是否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督促有关组织人事纪律措施的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保证考察工作质量。
3.加强考察工作监督。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及时受理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举报,并按职权范围进行核查和处理。
4.严格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对违反干部考察工作纪律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