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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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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年10月14日 04:47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鄂电大党委发〔201947),现将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规定动作”

以党支部为单位,落实组织党员交纳本月党费、公布上个月党费交纳情况、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等“规定动作”。

二、学习主题

1.持续原原本本学习规定书目。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全体中层领导干部持续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坚持彻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部分论述》、《做到“两个维护”》、《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等书目。普通党员要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熟悉掌握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相关内容。

2.认真学习领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系列文件精神。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见附件1)、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见附件2),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开展“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在激励干部更加担当作为方面有新举措、新进展。

三、相关要求

1.提升活动质量,突出活动成效。各级党组织要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贯穿活动中,要把活动成果真正体现到增强党性、敢于担当、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上来。

2.各支部要根据学校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开展“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师生至少办好1件实事好事。

附件:1.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2.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014